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下稱消保協會)受託辦理「中聯油脂事件」團體訴訟申請案
發佈者 :
蕭午餐秘書
依據115年7月24日中市教體字第1150064995號
說明:
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115年7月21日官方網站記者會新聞稿辦理。
二、 旨揭事項配合消保協會統籌規劃辦理,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受理登記期間:115年7月21日(星期二)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止。
(二) 受理登記對象: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及公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
(三) 受理登記方式:
1、 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相關表格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表格且皆為正本(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並檢具含父母與請求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
2、 各校(園)務必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以正式公文函送消保協會提出申請(806高雄市前鎮區保泰路355號6樓之2)。
3、 前開公文亦請同步副知本局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知悉掌握申請情形;另所送各項資料之可編輯電子檔案,亦請同步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tcnt2020@gmail.com)。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受致癌沙拉油品污染之產品,如由各校(園)購買者,得由各校(園)統一出具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影本,如由團膳公司購買者,得由團膳公司提供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正本給各校(園),並請加蓋與正本無誤。
2、 各校(園)應協助確認並提供使用問題油品批次號碼、問題油品供餐時間,並提供餐點供應表單(含供餐時間與菜品品項)作為證據。
3、 各校(園)若具有跨學制或分班受影響情況(如國小及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高中部及國中部、市(區)立幼兒園設有不同分班等),申請資料表件亦請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統一彙整函送。
三、 為利各校(園)順利協助受影響師生團體訴訟申請作業,各校(園)可致電本局洽詢:
(一) 高中以下階段各級學校:教育局體育保健科。
(二) 幼兒園: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四、 請各校(園)逕至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網址: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下載本案申請表格及資訊,或洽消保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電話:07-970-0726。
📄 表格領取管道及相關資訊 ・
網路下載: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
紙本領取:至學校警衛室領取
📌 本校收件期限: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惟為利本校彙整資料及辦理後續函送作業)
📌 繳交地點:親送或郵寄至:「413台中市霧峰區南柳村柳豐路535號 午餐秘書收」
📌 **辦理方式:**由學校統一彙整及函送消保協會辦理。
⚠️ 注意事項
1. 未滿 18 歲者須由(全部)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2. 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以免影響訴訟進度或失去求償資格。
3. 訴訟具風險與時間成本(需提供個資;訴訟時間預估需 1~2 年,甚至更久;賠償金額依法院最終判決為準,勝敗訴未定),請評估後再行申請。
說明:
一、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115年7月21日官方網站記者會新聞稿辦理。
二、 旨揭事項配合消保協會統籌規劃辦理,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受理登記期間:115年7月21日(星期二)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止。
(二) 受理登記對象: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中小學)及公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
(三) 受理登記方式:
1、 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相關表格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表格且皆為正本(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並檢具含父母與請求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
2、 各校(園)務必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以正式公文函送消保協會提出申請(806高雄市前鎮區保泰路355號6樓之2)。
3、 前開公文亦請同步副知本局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知悉掌握申請情形;另所送各項資料之可編輯電子檔案,亦請同步寄送至本局承辦人信箱(tcnt2020@gmail.com)。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受致癌沙拉油品污染之產品,如由各校(園)購買者,得由各校(園)統一出具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影本,如由團膳公司購買者,得由團膳公司提供發票、收據等購買憑證正本給各校(園),並請加蓋與正本無誤。
2、 各校(園)應協助確認並提供使用問題油品批次號碼、問題油品供餐時間,並提供餐點供應表單(含供餐時間與菜品品項)作為證據。
3、 各校(園)若具有跨學制或分班受影響情況(如國小及附設幼兒園、完全中學高中部及國中部、市(區)立幼兒園設有不同分班等),申請資料表件亦請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統一彙整函送。
三、 為利各校(園)順利協助受影響師生團體訴訟申請作業,各校(園)可致電本局洽詢:
(一) 高中以下階段各級學校:教育局體育保健科。
(二) 幼兒園: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四、 請各校(園)逕至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網址: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下載本案申請表格及資訊,或洽消保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電話:07-970-0726。
📄 表格領取管道及相關資訊 ・
網路下載:https://www.cpat.org.tw/page/news/show.aspx?num=326
紙本領取:至學校警衛室領取
📌 本校收件期限:115年9月30日(星期三)前(惟為利本校彙整資料及辦理後續函送作業)
📌 繳交地點:親送或郵寄至:「413台中市霧峰區南柳村柳豐路535號 午餐秘書收」
📌 **辦理方式:**由學校統一彙整及函送消保協會辦理。
⚠️ 注意事項
1. 未滿 18 歲者須由(全部)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2. 資料請務必填寫完整,以免影響訴訟進度或失去求償資格。
3. 訴訟具風險與時間成本(需提供個資;訴訟時間預估需 1~2 年,甚至更久;賠償金額依法院最終判決為準,勝敗訴未定),請評估後再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