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
發佈者 :
傅資料組長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安置對象為114年12月31日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並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為限。
三、 請參加旨揭說明會之人員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四、 為利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請各校指派業務承辦人員全程參與,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落實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 另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將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公告,網路報名作業時間預計為115年2月上旬辦理,相關作業期程將另案公告,屆時請依簡章規定時程辦理。
六、 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所屬學校,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本市是項安置,敬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七、 檢附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時程表1份。
一、 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安置對象為114年12月31日前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並確認之身心障礙學生為限。
三、 請參加旨揭說明會之人員於114年12月10日(星期三)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完成網路報名手續。
四、 為利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請各校指派業務承辦人員全程參與,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落實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 另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將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公告,網路報名作業時間預計為115年2月上旬辦理,相關作業期程將另案公告,屆時請依簡章規定時程辦理。
六、 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所屬學校,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本市是項安置,敬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並惠予公(差)假登記。
七、 檢附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說明會時程表1份。
